火灾无情夺生命,互助保险有大爱 职工们说:工会就是我们的家

日期:2021-11-29 05:54    来源:

字号:        

情况速览

参保时间:2014年―2018年

参保险种:意外伤害险(2份)

重大疾病险(2份)“津贴+重疾”综合险

交纳保费:240元/年( 100元+60元+80元)

出险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出险原因:因火灾意外导致死亡

理赔金额:9万元

 

投保情况

2017年8月,汉中市镇巴县为了提高职工会员的保障待遇,利用各种方式在全县所有单位开展专项职工互助保障宣讲活动,推动职工全险种、满份额参保,镇巴县三元镇某单位就是参保会员单位之一。这次续保的重大变化是:单位在原来为职工购买80元/年“津贴+重疾”综合险和100元/年(2份)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一个60元/年(2份)重大疾病险,属于险种的顶格购买。

 

出险情况

2018年11月29日,该单位职工钟某突遭火灾意外,全身烧伤面积高达75%,并伴随重度吸入性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所在单位及时申报理赔资料,省办事处开展了事故调查与核赔工作。

 

 

判定焦点

首先该职工遭遇火灾造成死亡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属于意外伤害范畴;烧伤面积在30%以上,并伴随重度吸入性损伤,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也属于“津贴+重疾”综合险重疾部分的保障范畴。据此判定,此案件可以享受三重理赔待遇。

 

理赔情况

该职工因意外导致死亡,故2份意外伤害险理赔互助金6万元(每份3万元);2份重大疾病险理赔互助金2万元(每份1万元);“津贴+重疾”综合险的住院津贴部分因院前死亡未住院,只赔付重疾部分理赔互助金1万元。合计理赔9万元。

 

案例亮点

一是购买全险种且为最高份数,多重保障力度更大。该职工在“津贴+重疾”综合险和2份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还购买了2份重大疾病险,在意外身故后三种保障活动均得到赔付。

二是意外伤害也有部分情况是涵盖在重疾类保障活动的范围内(如严重烧烫伤)。意外伤害险与重大疾病险复合参保,能够为职工健康提供多重保障。

三是镇巴县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应有的权利和福利。通过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为职工顶格购买全险种,能够购买两份的就购买两份,最大限度的组织职工参与其中,几乎做到了全员覆盖、全险种覆盖,让职工享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知识链接

严重烧烫伤、多个肢体缺失、深度昏迷、双耳失聪等如由意外伤害造成的,此类情况也属于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