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互会陕西省办事处新升级三项互助保障活动 2月起正式实施!

日期:2024-02-01 08: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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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陕西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飞速发展,我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也面临着参保职工人群差异化、职工需求多样化、保障待遇水平需要提高等现实问题,为了凸显职工互助保障服务大局、服务工会、服务职工的特有属性,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五年发展规划》的精神,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精准服务和普惠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提高保障待遇、扩大保障范围、消除保障空白点、体现工会情怀、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力促险种职工双覆盖六个方面为出发点,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省办事处对三项保障活动内容进行了升级调整。调整如下: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扩大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保障病种由8类特殊疾病扩大为12类,会费标准不做调整,仍为每份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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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保障病种由原来的25类重大疾病扩大为35类重度疾病和25类轻度疾病,会费标准由每份30元调整为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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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扩大了人员保障范围,提高了意外伤害保障待遇,普通行业会费标准每份为80元,高危行业会费标准每份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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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三项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原《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同时停办。2024年2月1日前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待遇按原规定执行。

实施细则请搜索“陕西职工互助”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菜单——“条款细则”栏目查看。